顺手“牵”走他人车内渔具 钓鱼爱好者成“网中鱼”
垂钓爱好者看到他人车上的渔具
竟然临时起意伸出了第三只手
钓鱼者最终成为“网中鱼”
5月7日,开发区·铁山区公安分局大王派出所接到群众王先生报警称:自己停放在鱼塘附近的面包车内的钓鱼竿、叉网等钓鱼工具被盗了。
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吕召栋立即前往现场。经了解得知,上午王先生与朋友一起驾车前往大港村某私人鱼塘付费垂钓,中午12时许其将钓鱼工具装入渔具包放在面包车内,去附近吃了个午饭,前后大概1个小时左右,当他返回车上拿东西发现渔具都不见了。
了解情况后,民警克服侦查条件差,视频监控几乎没有的困难,通过扩大走访和侦查范围,确定了案发时一名身着军绿色短袖、戴着墨绿色鸭舌帽的过路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过进一步分析研判,民警锁定了盗窃者作案时驾驶的三轮车,但循线追踪却发现该三轮车系一辆出租车辆,线索就此中断。
民警没有放弃对该案的侦查,考虑到钓具的专用性,民警推测盗窃者应同样为垂钓爱好者,于是结合梅雨季防汛工作,加强对辖区河港塘堰等水域周边的视频巡查。在一次巡查过程中,民警发现一名正在河边垂钓的男子穿着特征与嫌疑对象当天的穿着一致,迅速追踪监控,最终锁定嫌疑男子汪某的落脚点,并于6月28日在大冶市某小区将其抓获归案。
经审讯,汪某(66岁,大冶人)交代其于5月7日驾驶租来的三轮车至大王镇野钓,收竿回家时路过王先生的面包车,见到车窗没有关的后座放着两个渔具包,便“顺手牵羊”偷出来放到了自己的三轮车上带回家了。实施盗窃后,汪某怕被发现,没有使用偷来的渔具出去垂钓,直到一个多月后,他以为“风头”已过,便再次来到上次钓鱼的区域,没想到大王派出所民警一直在等着他这条鱼“落网”。
根据汪某的供述,民警在其住处找到了失窃的渔具,经鉴定,该批渔具总价值1800余元,已全部返还至受害人王先生手中。
目前,王某因盗窃被大王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REMINDING
●广大驾驶员,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停车,切勿将钱包、手机等贵重物品随意放置在车内,离开车辆时务必将车窗关好、车门锁好,避免让不法分子见财起意。
●若发现车内财物被盗,在保护好现场的情况下请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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